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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审查接收
1、会同军队转业工作部门对接收的转业干部、随调家属档案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军转干部是否符合接收条件和安置条件,随调家属是否符合随调条件,相关资料、手续是否齐全。
2、对不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的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档案退回部队转业工作部门。
二、编制下达安置计划
结合今年省直单位军转安置任务和各单位编制情况,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下达2019年省直单位军转干部安置计划。
三、组织考试
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全省营职及以下(含专业技术干部)军转干部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写作能力考试两部分。
预安排:8月下旬。
四、考核赋分
会同部队转业工作部门组织考核赋分,具体流程:
1、部队自评。
2、各部队转业办交叉评分。
3、移交安置处组织复核。
4、军转干部本人签字确认。
五、组织实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1、根据转业干部考核考试成绩,结合岗位安置计划情况,划定行政线分别确认团职、营职及以下(含专业技术干部)军转干部到相应岗位安置资格。
2、组织接收单位与军转干部进行双向选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接收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接收意向函报移交安置处。
3、在规定时限内未参加双向选择或双向选择后未被接收单位选定的军转干部,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在空余的安置计划中组织进行单向选择。
4、未参加单向选择的干部,在空余的安置计划中进行指令性分配。
六、办理报到手续
向部队发出省直军转干部报到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并督促各市州完成安置工作,组织军转干部报到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