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示范基地(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企业)管理办法(试行)》(邵退役军人发〔2023〕18号)有关要求,为加强和促进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充分发挥先进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拟认定一批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推荐2-3家(示范基地和企业)。市局在各县市区局遴选推荐基础上,择优认定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企业)15家左右(示范基地5家左右,示范企业10家左右)。
二、推荐标准
按照《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准入条件。
(一)申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功能:
1.经政府批准设立或依法成立,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正常运营时间1年以上,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管理规范。
2.拥有一定规模的创业孵化场所、必要的附属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场地产权清晰或者租赁备案手续完备,总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用于退役军人创业孵化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3.基地位置交通便利,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备,能够满足入驻经营实体生产经营需求。给予入驻的退役军人创业实体场租、水电费、物业、宽带网络等方面优惠扶持,为入驻实体提供较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办公、会议、商务洽谈等场所,相关条款应在入驻协议中予以明确。
4.有专门的就业创业服务团队,具备为退役军人提供技能培训、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专业化就业创业服务。积极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创业环境良好。
5.可容纳不少于20户创业实体入驻孵化,入驻退役军人创业实体不少于5家,具有连续滚动孵化能力。企业在孵期限一般为24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36个月。
6.能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每年提供不少于20个就业岗位用于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每年新增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人数不少于5人。
7.《邵阳市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考评计分表》(附件1)县市区考评分不低于90分。
(二)申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功能:
1.企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产权明晰,债务风险较小、工作条件与环境较优,自主经营,规模体量大。
2.企业注册成立满2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资质健全,在技术创新、产值利税、爱国拥军、服务社会等方面有较大贡献,能够在全市乃至全省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3.企业愿意在放宽退役军人学历、年龄条件的基础上,提供高质量就业机会,并按照待遇从优原则,对专项招募的退役军人尤其是曾在部队立功受奖、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在工资水平、生活保障方面给予更优待遇。
4.积极发挥吸纳就业作用,小微型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准,下同)占总职工数15%以上;中型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占总职工数8%以上;大型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占总职工数的5%以上;职工人数超过4000人的大型企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职工数达到150人以上。
5.企业有专门针对退役军人的人才培养使用方案,为优秀退役军人从业人员提供人才培养成长通道,有专门的员工培训中心,能够提供岗前培训实训等。
(三)优先条件。在全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十佳创业能手”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或在全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取得三等奖以上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示范基地(企业)。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5月15日起至6月20日)。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向注册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书;示范基地(企业)申请报告书要包含基地(企业)基本情况,创业服务及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实体经营等情况(2000字以内);
2.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申请表(附件2);
3.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3);
4.单位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和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根据申请类型提交附件2或附件3。申请就业创业示范基地的,还需提供邵阳市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考评计分表(附件1),以及每项考核指标的佐证材料;基地入驻实体名册(附件4);邵阳市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综合情况表(附件5)。
(二)县市区推荐(6月20日至6月30日)。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通过核查申报材料、组织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审核合格后,签署审查推荐意见,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审核时,各县市区局要广泛征求市场监管、税务、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要查看申报基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征信情况,综合衡量后择优推荐,确保符合推荐标准。
(三)专家评审(7月1日至7月20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考察,择优拟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企业)名单。
(四)社会公示(7月24至7月28日)。对拟入选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企业),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官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公告授牌(8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予以认定并授牌。
四、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局要提高站位、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推荐工作和资格审核。请于6月30日前完成自主申报和县市区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名单经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市局就业创业科,同步上报申报单位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相关材料纸质版。
(联系人:谭希晨,联系电话:0739-5277871,18274411123;电子邮箱:sjjycyk2023@163.com)。
附件:1.邵阳市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考评计分表
2.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认定申请表
3.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企业认定申请表
4.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入驻实体名册
5.邵阳市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综合情况表
6.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企业)征求意见表
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
邵阳市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考评计分表
基地名称(盖章): 考核单位(盖章):
考核内容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基地自评分 |
考核 评分 |
基本条件 (28分) |
1 |
基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指定负责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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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地运营时间1年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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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用于退役军人创业孵化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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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专门的就业创业服务团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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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场地产权清晰或者租赁备案手续完备;交通便利,提供基本生产经营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道路、供电、供水、消防、网络等配套设施齐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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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有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会议室、洽谈室、产品展示厅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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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可容纳不少于20户创业实体入驻孵化,入驻退役军人创业实体不少于5家,具备连续滚动孵化能力。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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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能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每年提供不少于20个就业岗位用于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每年新增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人数不少于5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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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管理 (22分) |
9 |
具有健全的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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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具有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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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入驻实体有较好的成长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优势,产业特色鲜明。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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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与入驻实体签订协议,建立入驻实体进驻及退出动态机制。对在孵实体有一定的激励机制,支持入驻实体创业成功后迁出,实现滚动孵化。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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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申请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成立时间不到2年,在孵时间一般为24个月。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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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建立相关统计报表制度,动态跟踪掌握入驻创业实体经营管理、创业带动就业等基本情况。基地档案资料(文件、报表、数据等)齐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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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积极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按时上报报表和基地运营情况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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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服务 (30分) |
16 |
协助孵化对象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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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提供创业项目的开发、对接和展示服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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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提供融资担保、管理咨询、事务代理、法律援助、人才招聘等创业服务。组织专家开展问诊等活动,帮助创业者解决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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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在孵实体享受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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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对入驻实体给予适当租金减免、创业服务、后勤保障等方面的优惠和扶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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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及创业者交流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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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创新创业工作宣传到位,创业者对扶持政策措施知晓度高,基地创业氛围浓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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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孵化效果 (20分) |
23 |
入孵实体对基地服务满意度达95%以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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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入孵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近2年总体不低于6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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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入孵实体到期出园率近2年总体不低于90%。 |
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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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孵化出一定数量科技含量高、市场发展潜力大、创新创意能力强的实体。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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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在孵实体利税状况较好,具有一定的示范和辐射带动效应。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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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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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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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
认定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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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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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营业执照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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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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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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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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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人数 |
|
企业个数 |
|
安置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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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承诺 |
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反承诺的不诚信行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有关责任。(手写)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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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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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 认定结果 |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
附件3
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企业
认定申请表
企业名称 |
|
法人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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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
注册时间 |
|
企业性质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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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注册地址 |
|
||||||
成立时间 |
|
投资金额 (万元) |
|
主导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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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地址 |
|
||||||
企业总职工人数: 人,其中现有退役军人: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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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承诺 |
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反承诺的不诚信行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有关责任。(手写)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认定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附件4
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入驻实体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
实体名称 |
行业类型 |
成立或注册时间 |
经营范围 |
从业人数 |
入驻基地时间 |
迁出基地时间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手机)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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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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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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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地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邵阳市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综合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 单位:人、个、万元
基地管理人员数 |
在孵实体吸纳就业人员数 |
|
基地在孵实体数 |
|
|
在孵实体营业总收入 |
|
在孵实体上缴利税 |
在孵实体当年新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数 |
当年孵化成功率(%) |
当年到期出园率(%) |
|
|
当年获得投融资的在孵实体数 |
|
在孵实体当年获得投融资总额 |
在孵实体当年享受租金减免、社保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补贴资金 |
|
当年新吸纳就业人数 |
退役军人创办实体数 |
当年新入驻实体数 |
在孵实体利润总额 |
当年到期实体个数 |
当年出园实体个数 |
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实体数 |
获得小额担保贷款的实体数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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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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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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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由申请基地填报。
2.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数,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版权、集成电路布图、新植物品种等。
3.当年孵化成功率=当年出园仍在正常经营实体数/当年应出园实体数。
4.当年到期出园率=当年到期已出园实体数/当年到期应出园实体数。
附件6
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企业)
征求意见表
申报单位名称 |
|
|
申报类别 |
|
|
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部门意见: (推荐意见) |
税务部门意见: (纳税情况) |
|
司法机关意见: (有无正在进行的司法纠纷情况) |
公安部门意见: (违法犯罪记录情况) |
备注:1.征求意见部门均为县市区级相关部门。
下载:关于遴选推荐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企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