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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文件名称: 2021年度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4305000001/2022-26887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2-09-2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9-29 有效期: 永久

  

目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本次机构改革新成立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优待抚恤、权益维护、信访维稳以及全市拥军优属、烈士和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局直属并统一财政核算的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其中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革命烈士传编纂、烈士纪念园和军人公墓建设、维护和运行等事务性工作,承办英雄烈士纪念活动等;市双拥共建事务中心主要负责协调军政、军民关系,贯彻落实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和军民共建活动,承担慰问部队和驻邵部队随军家属的安置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机关党委)、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思想权益科、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以及邵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邵阳市双拥共建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423.4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752.98万元,下降36.07%。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成立之初,项目资金的争取和使用有滞后,一些项目资金拨付延迟至2020年,造成2020年资金使用量大;二是社保接续工作、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集中在2020年,相关收入支出集中在2020年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6,020.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5.26万元,占99.7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5.10万元,占0.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96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43万元,占14.44%;项目支出6,816.58万元,占85.5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966.9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09.65万元,下降46.56%。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成立之初,项目资金的争取和使用有滞后,一些项目资金拨付延迟至2020年,造成2020年资金使用量大;二是社保接续工作集中、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在2020年,相关收入支出集中在2020年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66.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48.00万元,下降17.99%。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成立之初,项目资金的争取和使用有滞后,一些项目资金拨付延迟至2020年,造成2020年资金使用量大;二是社保接续工作、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集中在2020年,相关收入支出集中在2020年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66.9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3.66万元,占7.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14.17万元,占89.30%;卫生健康(类)支出212.53万元,占2.66% ;住房保障(类)支出56.65万元,占0.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31.56万元,支出决算为7,96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6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0.27万元,支出决算为47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调资、奖金等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8.6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的双拥工作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0.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07万元,支出决算为4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无安排,支出决算为392.6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结算上年度项目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476.8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91.1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72.69万元,支出决算为192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安排资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年初预算为1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98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49.0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资、奖金等人员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28.4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追加项目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6.62万元,支出决算为4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安排资金。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57万元,支出决算为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17.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165.2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6.85万元,支出决算为5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0.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0.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49.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2万元,完成预算的23.57%。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31万元,完成预算的54.38%,占76.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0万元,完成预算的8.17%,占23.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3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车辆维护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2021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量。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6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9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99个、来宾6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9.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2.81万元,增长185.17%。主要原因一是部门人员增加较多,相关费用递增;二退役军人业务性工作经费在机关运行经费中记账核算,造成经费支出增加较大。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8.86万元,人数507人,内容为全市局长会议、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业务工作核查会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推进会议、烈士纪念设施工作会议、安置选岗会议、信访工作会议、双拥表彰大会,退役军人系统WPY会议;开支培训费128.25万元,人数为 373人,用于开展军转干部适用性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自主就业士兵适用性培训,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信访锻炼培训培训。举办第二届创业创新大赛,开支22.93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3.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我局按照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市财政局拟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认真细致评价,现将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我局成立于2019年3月,是隶属于邵阳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政府工作部门,共有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28人,事业编21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有在编在岗职工47人。

1、主要职能: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优待抚恤、权益维护、信访维稳以及全市拥军优属、烈士和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2、内部科室设置:内设8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机关党委)、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思想权益科、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另设局直属并统一财政核算的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双拥共建事务中心。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2021年我局整体支出合计79,670,052.76元,比上年整体支出107,232,426.09元减少27,562,373.33元,降幅25.70%。其中基本支出11,504,272.13元(人员支出6,007,216.22元,日常公用支出5,497,055.91元),比上年的7,515,274.52元增加3,988,997.61元,增幅53.08%,主要系上年人员未完全到位导致基本支出基数较小;项目支出68,165,780.63元,比上年的99,717,151.57元减少31,551,370.94元,降幅为31.64%。年末结余4,564,202.75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收入预算数为39,315,600元,收入决算数为60,203,642.20元,比上年的108,319,811.41元减少44.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052,617.37元,比上年的105,202,848.74元减少45,150,231.37元,降幅42.92%;其他收入151,024.83元,比上年的3,116,962.67元减少95.15%。2021年度支出决算79,670,052.76元,预算完成率为132.33%。

(二)基本支出

2021年我局基本支出合计11,504,272.1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65,692.05元(其中基本工资1,838,221.61元、津贴补贴1,100,202元、奖金1,248,468元、绩效工资118,473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4,930.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7,318.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5,7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352.7元、住房公积金566,49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5,533.4元),商品服务支出5,187,056.91元(其中办公费343,966.97元、印刷费96,280元、手续费731.50元、水费40,007.10元、电费96,181.95元、邮电费36,463元、物业管理费71,165元、差旅费288,930.70元、维修(护)费334,774.15、会议费122,245.50元、培训费39,526元、公务接待费43,835元、劳务费317,400元、委托业务费44,342.46元、工会经费440,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139.53元、其他交通费用506,90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00,962.0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524.17元(抚恤金17,624.17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3,900元),资本性支出309,999元(办公设备购置309,999元)。

为加强对预算资金的支出管理,我局制订了《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三公经费”管理等系列制度,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制度规定、履职提效结合年初预算控制经费支出,制止奢侈浪费,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在经费收支管理方面,一是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由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二是所有费用实行领导审批制,严格遵循开支审批流程。所有经费开支均由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经办科室负责人签字,再由主管财务领导审批,最终由一把手签字审批。三是实行财务会审制度,会审后经会审人员全体签字,相关领导审批后并加盖“财务会审专用章”后方可报账。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审批程序科学合理,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履行了部门职能职责。

2021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212,154.53元(公务接待费49,01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139.53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438,067.83元(公务接待费300,174.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893.33元),“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51.57%。

(三)专项支出

2021年度,我局专项(项目)资金年初结余23,089,863.53元,其中财政拨款结余19,616,463.99元,项目资金年初预算34,280,000元,实际收到项目资金48,549,316.64元,实际支出专项(项目)资金为68,165,780.63元,年末项目资金结余3,473,399.54元。项目资金收入如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7,392,400元,双拥工作经费1,000,000元,就业创业扶持和专场招聘经费300,000元,企业改制、下岗及无单位残疾军人生活困难补助经费1,661,400元,驻邵部队随军家属生活补助经费500,000元,信访维稳和特困救助基金5,000,000元,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24,198,700元,1953年底前参军企业退伍士兵退休生活困难补助经费2,560,700元,其他资金5,936,116.64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市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相关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慰问活动、双拥创建、烈士褒扬、信访维稳和特困救助。

2021年度专项(项目)资金支出68165780.63元,其中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646504.9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001463.37元,资本性支出517812.35元。年末专项(项目)资金结余3473399.54元。

上述专项经费均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及时编制报送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各类报表和报告。所有专项资金均实行了项目立项、申报、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报账制等规定和要求。为科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我局执行了以下专项资金管理措施:一是将专项资金纳入局财务统一管理,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确保专款专用。二是专项资金报账拨付附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实施财务会审制。三是专项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预算、按进度、按程序拨付和使用,坚持先批后用,先审后用。四是对专项资金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事前有计划与评估,事中有跟踪、反馈与微调,事后有绩效评价,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其效能。五是按要求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开展了申报和自评工作,并在公开统一平台和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总额为7,272,607.75元,其中流动资产5,123,122.54元,占资产总额的70.44%,主要为银行存款及预付账款;固定资产净值2,149,485.21元,占资产总额的29.56%,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设备等。我局严格按照《邵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邵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指导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管理,执行国有资产购置、验收、使用和保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由办公室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参与资产验收、登记造册、固定资产清查、处置工作,局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价值分类核算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相应固定资产的资产验收和实物保管工作本年由办公室、财务、监督科、机关纪委牵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工作,并委托中介机构对全局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确保账实相符。同时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每月及时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上报资产月报电子数据。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1年我局经费开支严格按预算和计划执行,严格围绕申报的绩效目标发挥职能,以“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原则指导工作,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转,退役军人的各种待遇得到了保障,信访事件大幅下降,出现了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科学评价,我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6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2021年,我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满足退役军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不断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水平,奋力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促进就业创业,探索创业新模式、新路径。

一是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提升退役军人再就业劳动技能。优选全市30家培训机构信息编印成册,印发到县市区,积极引导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参加,今年全市共完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1232人,为1704名退役军人开展适应性培训。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2021年全市共有173人参加高职单招,201名大学生退役士兵复学。二是大力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组织春节专场招聘会,联合6部门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与人社等部门联合举办“退役不褪色 就业再启航”退役军人专场招聘,2021年共举办各类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30余场,300多家企业累计提供岗位数8000余个,1100余名退役军人与企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一体的招聘信息共享平台和就业帮扶台账,2021年新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1305人。持续推进“一村一网店”新型创业模式,开展邵阳市退役军人“十佳创业能手”评选表彰,成功举办第二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在全社会营造了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圆满完成移交安置、社保服务等工作,安置率100%。一是大力推行阳光安置按照“量化评分、排序选岗”的原则,圆满完成41名转业军官、447名转业士官安置任务,切实提升安置质量,达到了让退役军人满意的目标。做好6名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工作。二是及时足额完成退役士兵社保缴费。受理并初审通过18509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核查18509人,困难人员审查516人;养老保险补缴办结18509人,其中缴费办结6305人,补缴金额10330.3万元,零补缴办结12043人,应缴未缴161人;医疗保险缴费150人,补缴金额299.79万元。三是不断提升军休服务水平。大力推广军休APP的使用,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庆典活动,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推进军休服务大楼项目建设。

(三)扎实完成优抚服务工作。一是扎实推进优抚业务开展。顺利完成全市“两参”内部核查工作。高质量办理审核、审批业务,全市已办结残疾等级评定276件、带病回乡306件、“两参”认定23件、三属定期抚恤27件,其中上报省厅伤残档案通过率高达98%。做好全市优抚数据中问题数据清理工作,实现“应清尽清”。积极争取优抚事业单位项目,组织开展全市优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核查。二是加大关心关爱优抚对象力度。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待遇;开展“关爱老兵·守护健康”活动,为部分优秀退役军人进行免费体检;组织27批次1250名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医疗巡诊8个县市区,为65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免费送医送药下乡。建党100之际,对全市555户烈士遗属上门走访慰问,传递党的温暖,并按1000-2000元/户的标准发放慰问金,累计发放62.7万元。

(四)积极开展拥军褒扬。一是切实加强拥军优属。913户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强化奖励机制。持续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共走访180户。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全市走访慰问现役部队物资200余万元;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15万余人次,走访慰问金额2000余万元。修订完善《邵阳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对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烈士子女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安置正师职干部随军家属1名、随调随军家属8名,全部安置到市直下属事业单位,做到了接收单位、部队和个人都满意。推动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的“双清单”制度,积极协调解决军地相关难点问题。二是努力做好褒扬纪念。认真组织清明祭英烈活动,全市160余个单位、团体,约6万余人前往市烈士陵园祭扫,4万余人参与线上祭扫。组织9·30烈士公祭、12.13国家公祭日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尊崇英烈的良好氛围。严格开展烈士评定,认真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我市摸排出烈士墓及相关纪念设施856座(处),推进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

(五)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网点和服务队伍得到组建。一是提升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水平。推动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创建工作,建成12个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5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其中创建4家省级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部完成示范建设和验收。发挥基层中心(站)服务性、保障性、延伸性作用,提高运行效能和服务质量。大祥区板桥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被评为“全国优秀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双清区、邵阳县2名基层工作人员被评为“全国优秀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个人”。二是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组建。完善招募、登记、日常教育、退出等管理制度,科学制定年度志愿服务计划。全市新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50余支,志愿者2200余人,开展志愿活动60余次。

(六)维持退役军人队伍总体稳定。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不断探索退役军人参与做退役军人思想工作方法,强化6个工作支部建设,各支部共组织党建活动24次。培养选拔推荐优秀退役军人担任“兵支书”,全市建档立卡“兵支书”2272人,其中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的有618人。树立先进典型,向省厅推荐“模范退役军人”1名,5名优秀“兵支书”入选全省“百名优秀兵支书”宣传报道。不断提升网评员队伍建设水平。二是加强矛盾攻坚化解。全年共接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2975批4478人次,有效处置赴省访109人次,到部访16人次。处理转办、交办、督办及网上信访件共172件,调度各类情报信息171起。扎实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百日攻坚”活动,全市29件退役军人矛盾问题信访积案已成功化解25件,化解率89.3%(国网电力公司子弟兵安置案件不计入)。三是真情开展困难帮扶工作。开展走访慰问和“春风行动”,发放慰问金3661.63万元。开展困难帮扶援助,共使用1419.8万元帮扶资金,帮助1.15万困难退役军人解决燃眉之急。全力确保建党100周年等重要节点我市退役军人总体稳定。

七、存在的问题

(一)信访维稳形势严峻,需加大力度依法治理。我市历史遗留问题多,化解难度大。退役军人期望值较高,超出政策和职能范围内的诉求多,部分退役军人强烈要求超政策享受抚恤补助待遇,退役军人部门只能宣讲政策、加强教育、开展帮扶,打感情牌化解矛盾居多,缺乏依法处置、打击的有效手段与措施。

(二)工作基础不牢靠,规范服务有待加强。部分县市区编制未到位,机制运行不畅,上传下达有障碍,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抓重点、轻细节的情况。部分乡镇(街道)服务站建设标准不高,存在人员不专职、场地空缺、无经费可用等现象;村级服务站的基础建设滞后,无财务保障、无专人负责、无办公场地、无工作经费。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合理解决矛盾困难。综合利用报刊、墙壁、自媒体等多种广告载体,广泛宣传退役军人待遇政策,让广大退役军人对待遇述求有正确认识;同时提高服务人员政策水平与服务水准,提供精准、优质服务;对于违反政策越级上访以及“上访专业户”,除对其耐心劝导外,应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二)加强基层机构、基层网点建设。督促各县市区落实人员编制、运营经费双到位,加强村镇服务网点建设,方便退役军人就近办事。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及评价标准

评分

       

    14分

目标

设定

     6分

绩效 目标

合理性

3分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以上各项每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3

绩效 指标

明确性

3分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以上各项每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3

预算

配置      

     8分   

在职

人员

控制率

2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该项得分,控制率1,计2分,控制率>1,计0分。

2

三公经费

变动率

2分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该项得分,变动率1,计2分,变动率>1,计0分。年度内三公经费完成数超过预算数,则该项计0分。

2

重点

支出

安排率

2分

部门本年度部门重点实际支出与预算安排的重点预算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实际支出/重点预算支出)×100%。重点预算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预算支出支出总额。该指标参考部门年度项目支出及其预算。该项得分=安排率×2分。安排率>1是,计0分。

2

非税收入完成率

2分

反映部门本年度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非税收入完成率=(非税实际收入完成数/非税收入预算数)×100%,有减免因素的,以非税局确定的为准。

该项得分=完成率×2分。

2

  

48分

预算

执行    

     12分

预算

执行率

2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预算执行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该项得分,执行率1,计2分,执行率>1时,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除外)

0

预算

调整率

2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该项得分=(1-调整率)×2分。

2

结转

结余率

2分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结余率10%的,计2分;结余率>10%(不含),1分;本年超支的,计0分。

2

公用 经费

控制率

2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控制率1,计2分,控制率>1,计0分。

2

48分

预算

执行

三公经费控制率

2分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控制率1,计2分,控制率>1,计0分。

2

政府 采购

执行率

2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该项得分=执行率×2分。执行率>1时,计0分。

2

预算

管理

26分

管理 制度

健全性

6分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会计人员、机构是否按规定设置;会计基础工作是否健全;会计档案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项目管理是否规范(包括项目立项、申报、招投标、合同或协议要素、制度建立、按时完工等)。

以上情况每发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资金 使用

合规性

7分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预算支出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集体研究决策或评估论证;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无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如果被评价单位在评价年度内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发生被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处理的事件,则该项计0分。

7

预决算信息 公开性

8分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公开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公开时间是否及时。预决算信息公开是指与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和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的公开。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8

48分

基础 信息

完善性

3分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3

非税收入管理

2分

反映部门非税收入的使用、管理情况。

实行收支两条线,计1分,否则,计0分;未发生截留、坐支或转移,计1分,否则,计0分。

2

资产

管理

10分

管理 制度

健全性

2分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已制定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含流动资产),计1分,否则,不得分。        

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1分,否则,不得分。

2

资产 管理

安全性

6分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配置是否按程序采购资产处置程序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帐卡、账账、账表(决算报表等)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清查盘点:每年至少清查盘点一次;产权明晰,权证齐全;按标准购置固定资产。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固定 资产

利用率

2分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该项得分=利用率×2分。

2

  

22分

职责

履行

22分

部门 整体 工作 质量

6分

反映部门党委政府绩效考核评估等级

以市委、市政府绩效效考核评估结果为依据:优秀,计6分;良好,4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2021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

4

实际

完成率

4分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计划工作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该项得分=完成率×4分。

4

完成

及时率

4分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该项得分=完成及时率×4分。

4

质量

达标率

4分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该项得分=达标率×4分。

4

重点 工作

办结率

4分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该项得分=办结率×4分。

4

  

16分

履职

效益

16分

经济 效益

8分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此三项指标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评价。

该项得分=依据评价内容相应计分。

社会 效益

  8

生态 效益

社会 公众

或服务对象 满意度

8分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不少于30份)

该项得分=满意率×8分。

8

100分

96






第二部分附件: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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